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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洼地效应”

1998-07-1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邢兆远 我有话说

每年高考时节,由省际高考录取分数差异导致的“洼地效应”,吸引不少外省籍考生涌入新疆谋取报考资格。近日,继巴州查处320名内地考生违纪在新疆参加高考的案件以后,阿克苏又在今年的报考生中清理出125名内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我国现行高校招生体制,招生指标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下划的,对新疆等比较落后的省、区,国家制定了考上省外高校的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回本省、区分配的保护性措施,新疆也制定了报考资格的有关规定。据悉,新疆录取分数线比其他省低,比有的省、市低100分以上。受这种分数“落差”的驱动,外省籍考生通过各种手段流入新疆谋取报考资格。他们为达到目的用尽心思,有的将户口落在素不相识的农家;有的在报考过程中连换几个姓名,甚至干脆冒充他人子女;涂改、伪造、贩卖户口,造假学籍等怪现象也随之而生。而这些学生在高校毕业后,回新疆工作的很少,大多不辞而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以这种手段进疆参加高考的内地毕业生对记者说,一起来报考的8名同学,大学毕业时只回去了2名。可见内地考生的非正常流入,冲击着新疆的人才培养秩序,侵犯了新疆本地考生的权益,无形中造成新疆人才缺口的加大。

据了解,流向“洼地”的考生,大多向中介人交纳数千元的费用。巴州13名干部、教师用不正当手段使内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20名考生流入巴州报考。1996年至1997年间,博湖县某派出所指导员利用职权便利为内地33名考生办理了落户手续,共收取贿金1.95万元。去年,库尔勒市高级中学校长周国民、原副校长韩先友为片面追求升学率,不对考生资格严格把关,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223名内地考生在该校报考。该校教师蒋拓接收内地学生57人,并托人为8人办理了假户口,还收受了现金。巴州二中教师杨天生先后为10名内地考生办理了假户口,共收受现金1.5万元。

在对巴州13名干部、教师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刑事等处分后,近日又在阿克苏清理出125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内地考生。自治区的领导要求,要加大对此类造假案件的查处力度,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教、严肃考风考纪的良好风气。有关人士认为,解决这一在西部其他省、区也存在的问题,非一省一地的措施可奏效,它需要全国一盘棋通盘考虑,还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协调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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